关于提交申请提前毕业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01     浏览次数:次   

按照研究生院的工作安排,现将提前毕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硕士原则上不申请提前毕业。博士申请提前毕业,应具备如下条件:

1.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3年;

2.已按培养方案规定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环节,科研成果符合学院申请学位的发表论文要求;

3.已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论文字数 不少于5万字;

4.毕业论文预答辩合格

5.已交清博士生全程学费。

二、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前需完成的成绩审核内容:

(1)学术讲座(化学40个报告,化工20个报告,在系统中已录入成绩)

(2)社会实践(申请考核制博士不需要,其他类型博士需在研究生院系统中提交社会实践申请,发送邮件至chemyjs@xmu.edu.cn审核录入学分)

(3)博士专业综合素养训练(化工博士不需要提交,化学博士提交前先自行打印附件1,所在研究所负责人审核签字)

2.完成预答辩

  预答辩由课题组自行组织,预答辩委员会由5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占半数以上,设答辩秘书1位,指导教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预答辩不少于30分钟。预答辩成绩高于80分(含80分)的方可填写预答辩基本信息表(附件2)。

3.提交申请材料

(1)《厦门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两份纸质版)

(2)个人成绩单(一份纸质版,学术讲座、社会实践、博士专业综合素养训练等成绩审核后才可打印,嘉庚三主楼学生事务大厅自助打印机打印)

(3)科研成果汇总表(一份纸质版,研究生院系统科研成果填写后,导师审核,研究生秘书审核后才可打印)

(4)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纸质版)

(5)论文初稿(一份纸质版,要求包含论文题目、摘要、目录、各章节概述、结论等基本框架等,在论文初稿首页需附上导师签名)

(6)预答辩基本信息表(一份纸质版,其中需要答辩秘书、预答辩组长签名)。

     以上申请材料于3月15日前提交至同安二206 研究生秘书黄老师处

三、其他事宜

1.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申请材料,过期不候。

2.每年共有3次申请提前答辩时间(3月、6月、9月),请做好准备。如预计9月份答辩的,不得提前至3月答辩,预计12月份答辩的,不得提前至3月或者6月申请。

3.未经研究生院批复同意,不能安排毕业论文送审、论文答辩等相关毕业事宜。


附件1:
专业综合素养训练
附件2:预答辩基本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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