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厦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1     浏览次数: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大学建校100周年贺信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相关“互联网+”大赛等文件要求,持续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全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搭建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高质量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学校拟举办第七届厦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主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家国情怀融入不懈奋斗,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新时代有为青年。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学院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选拔优秀作品,推荐参加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省赛、国赛。

二、组织机构

1. 学校成立大赛组委会,徐进功副书记、周大旺副校长任主任,计国君任副主任。组委会下设工作组,挂靠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组长由计国君担任,副组长由黄艳萍、刘传尧、高斌担任,组员包括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与实践训练中心、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校团委、校友总会秘书处、资产经营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各学院配合。

2. 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学校专家作为成员,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学生创新创业。

三、参赛项目要求

1.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相关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传播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再报名参加第七届大赛,其他往届项目仍可报名参赛。

5. 参赛对象为我校在校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毕业五年内的校友。其中国际项目参赛项目负责人可以为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

四、大赛奖励

1. 大赛主赛道设金奖20项、银奖30项、铜奖50项。

2.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设金奖10项,银奖、铜奖另定。

3. 评选一批优秀指导教师、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大赛组委会将对获奖项目予以大力扶持,参照相关规定认定创新学分,颁发证书和创业资助基金,优先推荐参加省级决赛和总决赛,参评校内外各项创业类评选资助计划和竞赛活动,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五、报名事项

若您有意愿参加该项赛事,请下载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进行了解,将拟参赛项目的基本情况填入附件2《第七届厦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汇总表》,汇总表于202142812:00回复至学院互联网+大赛工作小组邮箱,联络人蔡建法,邮箱hykj@xmu.edu.cn,电话2181604

     2021421

 附件1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2:第七届厦门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征集汇总表(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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