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增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学校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现拟对我校2020年度新增的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盘点对象为 :本单位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包括仪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家具用具等,图书档案类固定资产由图书馆自行组织盘点) 。
请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登录 “厦门大学采购与资产一体化服务平台”,于5月13日前完 成“2020 年度新增固定资产盘点”任务。
特此通知。
附件: 固定资产盘点操作指南.docx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