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大学理工医科院级校企联合科研平台暂行管理办法》〔(2021)厦大科7号〕,科技处联合学院对院级校企联合科研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开展2023年度院级平台考核的工作,经考核确认,18个平台考核合格,1个平台考核不合格,3平台待进一步考核确认,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告。
请合格的平台继续强化管理;待进一步确认考核结果的平台务必进行深入整改,于今年7月份接受二次考核;请不合格和未参加考核的平台依照规定予以取消,合作双方均不得再以平台名义从事任何活动,请各相关负责人积极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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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
院级平台2023年度考核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