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5     浏览次数:次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自2011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现就做好201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3年度拟选派50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
“香江学者计划”人员视为内地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为教育部“985”高校、“211”高校、中国科学院、优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校级通过博士学位答辩的决议证明),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5.我校在职教师申请,截止派出时须具备本校规定使用学术假资格;我校毕业博士申请,入选派出前需要办理进站手续,以我校博士后人员身份赴港。

三、遴选原则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四、申报程序
(一)岗位需求
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请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二)递交申报材料
按照博士后研究职位需求信息,在站博士后向所在流动站管理人员,在职教师向人事秘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向所在院系的研究生秘书递交申报材料,由各学院(研究院)汇总后统一报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1.申请人材料

《“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4份(A4幅面,左侧装订,统一做白色封面并制作目录),每位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须制成电子版,并刻制在1张光盘上,随纸介材料一同上报。同时请发送邮件到bsh@xmu.edu.cn.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2.申请人所在学院(研究院)需报送位材料(含电子版)
(1)《“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位申请人1份,需加盖学院(研究院)公章,由相关负责人签字。
(2)《“香江学者计划”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简称《汇总表》),每个单位1份。
(三)确定人选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按照候选人数和入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提供给港方。港方对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遴选,最终确定人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知“香江学者计划”赴港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
五、有关要求
1.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25日,我处将汇总后统一报送省公务员局,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材料若存在不实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自动取消资格。
3.所有申请人入选后要承诺按期完成赴港的科研工作。
4.联系方式 0592-2187039 bsh@xmu.edu.cn    联系人: 罗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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